以法為劍守護公平正義——記龍川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賴志貞
在時光的長河中,總有很多人懷揣著熾熱的夢想,不言艱辛,踏上充滿挑戰(zhàn)與堅守的道路。賴志貞,便是其中一員。她是龍川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15年前,賴志貞進入龍川法院,從此開啟了一段與法律相伴、與正義同行的征程。光陰流轉,案卷翻過一摞又一摞,法槌敲響一次又一次,她胸前黨徽下那顆熾熱的初心,卻始終未曾改變。工作以來,賴志貞先后榮立三等功、獲河源法院“最美法官”“河源法院審判業(yè)務專家”等稱號。
辦案中的賴志貞。
刑庭礪劍,于法理交織中守護正義防線
擔任法官后,賴志貞首先到了刑事審判庭。刑事法官“判人生死、定人自由”,這份責任重如泰山,容不得半點馬虎。
2014年,賴志貞承辦了被告人梁某拐騙兒童罪一案。梁某出于給自己傳宗接代的想法,以幫助3歲多的鄭某尋找爺爺為由,將鄭某從龍川縣拐騙至梅州市,直至兩天后鄭某被公安機關解救。庭審中,辯護人辯稱,被拐兒童已平安回到父母身邊,未造成“任何損失”,社會危害性不大,主張從寬處罰。
賴志貞與合議庭成員秉持著對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對受害者權益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經(jīng)審理后認定:梁某的行為,看似“未造成實質性損失”,實則嚴重侵害了他人的家庭關系,給年幼的鄭某帶來了巨大的心理陰影,更對社會秩序和公序良俗造成了較大的危害。基于此,合議庭依法判定梁某的行為構成拐騙兒童罪,予以刑事處罰。案件審結后,賴志貞結合案件特點與司法實踐思考,撰寫了《蒙騙、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行為如何定性》一文,該案例作為婦女兒童維權優(yōu)秀案例被選登在省高院主辦的刊物《法庭》上。
執(zhí)行破冰,用智慧與溫度守護司法權威
2018年初,賴志貞轉崗至執(zhí)行局,一干就是五年多。她像一位智勇雙全的戰(zhàn)士,一方面依法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與被執(zhí)行人“斗智斗勇”;另一方面,站在雙方當事人角度換位思考,了解他們的訴求,反復尋求雙方利益的平衡點。
在2018年“南粵執(zhí)行風暴”專項行動中,賴志貞承辦了申請執(zhí)行人鄧某與被執(zhí)行人黃某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恢復執(zhí)行一案。黃某有意識地躲避執(zhí)行,致使案件執(zhí)行陷入僵局。接案后,賴志貞決心“啃”下這塊硬骨頭。她立即聯(lián)系鄧某,詳細了解其所掌握的信息,當?shù)弥S某可能在老家居住時,她第一時間帶隊驅車前往調(diào)查。調(diào)查過程中,黃某試圖逃跑,賴志貞態(tài)度堅決,下令攔截黃某并帶回詢問。
面對黃某拒不履行的消極態(tài)度,賴志貞果斷對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當法警將冰冷的手銬銬在黃某的手腕,將他押上警車時,黃某才慌了神,稱其一定盡全力籌錢,希望能給他一個機會與對方達成和解。賴志貞隨即主持雙方和解,勸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讓互諒。鄧某也清楚黃某的困境,經(jīng)過考慮,接受了黃某提出的方案,自愿放棄部分案款,黃某隨即籌錢履行完畢。該案的執(zhí)行一波三折,賴志貞將強制執(zhí)行與善意文明執(zhí)行相結合,彰顯了執(zhí)行的力度和溫度,使案件圓滿執(zhí)結。
民事解紛,以耐心與溫情化解萬家愁緒
2024年5月,賴志貞調(diào)到立案庭,負責立案庭工作及速裁團隊管理,同時辦理民事案件。這里的案子看似“小”,可每一件都連著萬家燈火,她常說:“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原告鄭某與黃某變更撫養(yǎng)權一案,讓賴志貞至今難忘。離婚時,九歲的女兒小麗(化名)被判給母親黃某,可鄭某總覺得法院沒問小麗的意愿,心里不服氣。后來黃某把小麗送到佛山弟弟家,鄭某一怒之下報了警,還把黃某告上法庭,稱小麗不想離開爺爺奶奶、父親和妹妹,要求變更撫養(yǎng)權。開庭后,小麗提交了自書材料表示想跟媽媽生活,但鄭某堅持認為這并非小麗的真實意愿。
看著雙方劍拔弩張的氣氛,賴志貞深知,唯有聽清孩子內(nèi)心最真實的聲音,才能解開這個死結,還孩子一個安寧的成長環(huán)境。
對小麗進行詢問前,賴志貞多次聯(lián)系黃某,從法律責任談到親情倫理,耐心做黃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她配合法院的調(diào)查?紤]到孩子還在佛山上學,賴志貞將詢問時間選在周六,邀請婦聯(lián)工作人員全程見證。
那天,陽光透過婦聯(lián)辦公室的窗戶灑進來,賴志貞蹲下身,溫柔地握住小麗的手,輕聲說:“小麗,你可以放心地告訴阿姨,你最想和誰一起生活?”小麗起初有些緊張,捏著衣角不說話,在她輕聲細語的引導下,孩子終于抬起頭,眼神堅定地說:“我喜歡媽媽,我想跟媽媽一起生活。”那一刻,案件的“疑云”終于消散。隨后,賴志貞將詢問筆錄和錄音錄像展示給鄭某,鄭某反復看后表示尊重孩子選擇。
最終,案件判決駁回鄭某的訴訟請求,黃某也信守承諾,讓鄭某探望孩子。看著這一家人逐漸恢復平靜,賴志貞深深感受到,家事審判不僅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而這溫度,正是化解矛盾、守護幸福的關鍵力量。
十五載風雨兼程,從刑事審判的嚴謹公正,到執(zhí)行攻堅的果敢無畏,再到民事解紛的耐心溫情,賴志貞的搭檔換了又換,胸前的法徽卻始終锃亮;案頭的卷宗堆了又散,心中的信念卻愈發(fā)堅定。未來,她將繼續(xù)以法為劍、以心為燈,在法治的征程上,走出更堅實的步伐。
本報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徐曉曦 劉紹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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