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友”所拍風景照片被盜用制成明信片 侵權(quán)者道歉
本報訊(記者 吳奕鎮(zhèn))日前,本報記者接到市民陳先生等3 名攝影愛好者的反映,稱他們先前所拍的風景照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網(wǎng)上被他人盜用制作成明信片進行售賣。隨后,本報記者對此進行采訪。昨日上午,在得知該行為屬于盜用、侵權(quán)行為后,當事人魏某向被侵權(quán)人表示道歉,并將先前售賣的明信片撤下。
陳先生、藍先生和彭先生3 人都是攝影愛好者,3 年前,他們曾在大學城附近進行采風,并拍下了相片,后來還挑選了自己認為滿意的相片放到QQ空間相冊中與其他朋友一起分享。不過,就在上周,陳先生來到大學城一商業(yè)街精品格子店買東西時,在一組明信片上無意中發(fā)現(xiàn)自己3 年前的作品。“那個人很粗心,有一張居然連QQ空間的logo 都沒有去掉水印就制作成圖片了。”陳先生說,隨后翻翻,發(fā)現(xiàn)明信片中的圖片還有些是朋友彭先生、藍先生所拍。
陳先生等3 人在確認自己的作品被人盜用后,向本報記者報料。日前,記者來到該店,并在貨架上見到陳先生所說的明信片,每張明信片以一元價格售賣。店主介紹,她將店隔成格子租給別人,至于明信片如何來,她表示全不知情。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了售賣明信片當事人魏某,不過她卻表示,明信片是自己制作的,但圖片是朋友轉(zhuǎn)發(fā)給她,朋友告訴她已經(jīng)征得當事人同意。
然而,3 位報料人都對此給予否認,“我們根本就不知情”。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涉嫌侵權(quán)時,魏某立即將貨架上的明信片撤下,并向陳先生等3 人道歉,保證自己不會再次犯錯。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強國必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今年9月10日是我國第41個教師節(jié),主題是“以教育家精神鑄魂強師,譜寫教育強國建設華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