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通過郵寄走私毒品 河源民警扮"快遞員"擒拿
本報訊 記者 刁城邦 通訊員 陳漫秀 以郵寄的方式,將毒品寄往偏僻的農村叫人代收,沒想到還是被海關人員緝獲。昨日,記者從市檢察院獲悉,這是自2006 年以來,該院首次成功辦理的通過郵寄方式走私毒品的新型案。
據(jù)了解,去年底,犯罪嫌疑人黃某受托以1.1 萬元的報酬替朋友 “ 阿平”接收從國外郵寄來的大麻,黃某偽造了“ 鄧萬強”的身份信息,通過犯罪嫌疑人任某(在逃)找到犯罪嫌疑人葉某,要求提供鄉(xiāng)下的偏僻地址,葉某便提供了龍川老家的地址并專程回到老家替“鄧萬強”接收包裹。今年1 月18 日,涉毒包裹在過關時被廣州海關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經(jīng)過周密部署,兩天后,葉某等來了由河源海關偵查人員假扮的“ 快遞員”,偵查人員“ 請君入甕”,拋出誘餌要求由“ 鄧萬強”本人領取包裹。黃某、任某上鉤并于今年1 月23 日赴龍川縣領取包裹。在龍川縣郵政局,黃某、葉某兩條“魚”被偵查人員一舉抓獲,另一涉案人任某僥幸逃脫。
2 月12 日,河源海關緝私分局將該案向市檢察院呈捕。市檢察官認真審查了該案,認為黃某符合逮捕條件。由于任某在逃,無法證實犯罪嫌疑人葉某主觀上知道或推定其應當知道包裹內是毒品,難以認定葉某構成走私毒品罪,屬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市檢察院檢委會經(jīng)過慎重的審理,最終作出對黃某批捕,因葉某證據(jù)不足作出不批捕的決定。
據(jù)了解,為掩人耳目而將毒品以郵寄到農村偏僻地址,并托人代收包裹這一走私毒品方式,在我市辦理的呈捕案件中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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